更新时间:2022.12.01
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当事人申请外国专利优先权,应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国内专利优先权,应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年内,
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优先承租权并不是一项法定权利,法律上只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没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优先承租权不是法定权利,只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没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更多来自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协议。本合同到期后,甲方继续租赁房屋的,乙方在同等
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国家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国家申请保护,这一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某一个国家第一次申请了专利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的主题向中国专利部门再次提出申请。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
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相关规定,所以优先承租权并不是一项法定权利,法律上只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没有优先承租权。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满或者专利权因某种原因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后,专利权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未缴纳或者缴纳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