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刑法》中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行为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非法制造枪支罪量刑的标准: 1、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处以相应罚金,对其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处罚。
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和单位,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私自出租、出借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在繁华地段故
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处罚: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
行为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般会考虑下列量刑情节: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的情节;是否具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是否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以及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一定是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是危险犯,但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等则是结果犯,需要产生危害后果,才成立犯罪。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即公共安全,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所以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