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会议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是: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需要的股东通过比例分为,如果是普通议决事项的,只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议决事项的,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会议时间XX年XX月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XX、XX。 2、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
1、通过公司章程; 2、同意任命***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同意推举***为公司监事; 4、同意公司注册地址为*****; 5、同意委托***全权代理,办理工商注册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重要决定时应采用书面方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因此只要依法作出决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股东会议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是: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