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职工工亡待遇包括: 1、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我们知道,有的职工身体可能存在疾病等因素,如果这时候因工作原则,导致旧伤复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算工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员工可以治疗,并在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有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受供养各亲属按照职工工资不同的比例按月获得。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当地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
职工工亡待遇有这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职工住院一年后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
工伤职工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以及其他的待遇等。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发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将丧失享受有关待遇的条件,如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
下列情形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