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
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先提出的单位可不补偿)。 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
员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违反规章等解除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还有,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单位不可以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拖欠或者克扣劳动报酬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或者其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