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规定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等。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指破产人或债务人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具体顺序为: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 (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6)职工债
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具体如下:1、破产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破产企业所欠税款;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
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法律规定的顺序为: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相关税款;3、普通破产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2.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3.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所谓破产保护就是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 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破产保护负债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应按以下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