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法律对于继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互有继承权,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没有继承权,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定第一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来继承。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继承,以上都没有,就归国家或者生前照顾的集体。
继承人死后,子女还有继承权。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子女仍然具有继承权,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由子女继承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只是子女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父母要对未成年的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尽到照顾管理的义务; 子女要对年老的父母的生活起居进行适当的照顾等,而且按照立法的意图,这种管理照顾的义务要持续一定的时间才可以认定为形成扶养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直接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则继子女就拥有了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是否有“扶养关系”是确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权的关键因素。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
当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后就可以确定继承权。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
已成家的儿女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即接受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华
转继承人继承财产后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转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的,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