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我国目前已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候,房屋产权证明并不是法定必须的证明材料。正常情况下,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由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就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官方证件,不需要向其他单位额外出具
不动产房屋权属证明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同样也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产权证明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所有权人凭证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证明的开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也可也简称“红本”因为外观如同红色的小本本,都是在房管所办理,需要登记备案,会有一个单独的房屋编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产权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开具产权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
证明是唯一继承人的方式是:一般需要继承人带齐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唯一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则要出示遗嘱原件,遗嘱中写明了是唯一继承人的证明是唯一继承人。
农村房屋确权房产证能写所有产权人的名字,其中,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该房产可认定为多方共同所有,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房屋产权证号是证件的唯一编码,是房地后面的字符,即X房地X字XXXX第0XXXXX号。2008年前登记的证件编号在房屋产权证的第一页,2008年后登记的证件编号在房屋产权证的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