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买受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的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办房产证前需要先行补办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1.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 2.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 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
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的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经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
1、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解除购
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商品房买卖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如果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缴纳定金的,事发反悔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如果因限购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 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 4、开发商未经有关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
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调解后没有解决问题的,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或者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