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林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实施了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