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没有规定律师阅卷的时间。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阅卷权的相关规定 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持有前述的证件,
律师在批捕后可以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查阅案卷,进行资料的整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
一般到检察院,就可以阅卷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到检察院阅卷。自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可以到检察院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已结刑事案件卷宗查阅去人民检察院即可,不过要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只有辩护人才可以查阅。卷宗一般是由人民法院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收藏的,只有在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抄录或者是翻阅,其他人是不可以看的。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律师来院阅卷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不同阅卷方式,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光盘刻录方式:阅卷申请受理登记。身份审核。检察服务大厅等待工作人员刻录光盘免费提供刻录光盘。 2.复印方式:阅卷申请受理登记。身份审核。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取卷查阅、复印卷宗
刑事案件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刑事案件在申诉阶段可以阅卷,但是是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者是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