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离婚后孩子户口应该经下列流程迁到女方: 1、女方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2、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如果归女方,小孩的户口可以迁到女方家。 迁移孩子的户口,需要携带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申请迁出,然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并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
女方离婚带着小孩,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离婚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这样做:在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簿是共用的,男方不给可告对方侵权;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拿不到户口簿,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一方在离婚后想要迁户口,但对方不给户口本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前往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待能够确认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的。但需要办理法定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户籍地。迁回原户籍地的,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因为这是离婚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