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 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权限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 2、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限。
法定董事资格有: 1、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法人是公司董事,必须指定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2、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董事。从人员分工来看,董事会一般都有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辞去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一般会导致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这时候需要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主有以下职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5、执行股东会的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尚未满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限制:1、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监事资格的限制条件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传媒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