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量刑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侦查、禁止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客观上表现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告知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
根据规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真正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的处罚消除掉。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该对其处罚进行减轻。我国对犯罪中止行为是肯定和鼓励的,从以上规定就体现出来。 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达到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有两个条件,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