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债务产生的原因有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民间借贷,签订借款合同等;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如当事人因其自身等的侵权行为,应当进行赔偿等,还有不当得利及无因管理等。
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可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追偿。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代位权是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找不到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不当得利为债权产生的根据,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这一民法原则适用于破产制度。若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因为债务人不当得利的行为,导致的债务有:共益债权和破产债权。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企业破产清算时应当先对共益债权和破产债权进行清算。
如果在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