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有证明证明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无管辖权的;或者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等。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裁决结果,是不能够到法院起诉,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中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撤销条件,原裁决结果生效;一般为了拖延时间,都会申请撤销,接到中院的电话,配合调查
首先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其次需要存在撤销的事实,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没有管辖权的;违反仲裁程序的;提交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隐瞒了证据;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
撤销劳动仲裁需要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存在的证据,包括以下情形: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其他。
当事人隐瞒了证据会影响仲裁决定的公正性;没有签订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律规定;仲裁的事项不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仲裁员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都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单位不服的只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
劳动仲裁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需要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 3、劳动者需要在从辞职那天算起的一年时间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