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上诉不加刑原则,但在上诉不加刑的例外其情况下是可能加重刑罚的。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一般情况下刑事羁押审查是审查逮捕工作的延伸,在适用逮捕措施时,既要捕前审查,也要捕后审查。启动可以分为依职权启动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启动。
具体出现以下情况的诈骗罪会加重处罚: 1、行为人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
刑事案件上诉二审,判决一般不会加重刑罚。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对于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刑事二审一般不会加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二审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其刑罚。
二审在发现新的罪过,结合上诉、抗诉的情况下,会加重刑期。一般情况下,二审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限制。
发现新的罪过会加重刑期,结合上诉、抗诉情况来看,二审可以加重刑期。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
刑事抗诉再审时,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不是必须加重,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作出判决,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