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修改章程时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增资的程序是: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披露公司债务。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二、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
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一般包括有:收购股权;仅收购其资产;通过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完成并购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可以上市: 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时间至少有3年,同时这期间未更换过董事、高管,并且公司经营合法; 3、注册资金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同时也没有抽逃出资的现象; 4、注册资金至少要有三千万,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有下列几种: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 任意公开收购,是指由收购人自行决定的公开收购。强制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具备法定情形时,依法必须进行的公开收购。
上市公司持股的法律规定如下: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上市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产单独或者共同侵犯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受到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退市后便不能发行股票。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流程是: 1、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然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