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3、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
一裁二审的程序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民事诉讼二审审判程序如下: 1、开庭; 2、法庭调查;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宣判。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的审判原则是:解释穷尽原则和有效解释优先原则。首先要与上位法进行比较,看是否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撤销或者失效,是处理司法规范冲突的法理规则,也是立法法和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当用尽一切解释方法,使规则有效、不矛盾,人民法院应当运用一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向原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时间为其申请再审时间。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公民之间的案件大多为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
二审程序和死刑审查程序有以下四点: 1、审判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审查程序审理判决或裁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为一审判决或裁定未生效,后者为死刑判决或裁定未生效; 2、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全面审查原则是指二审法院需要对收到的上诉、抗诉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第--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