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民事二审维持原判的概率较小。只有在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才会改判。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或再审申请,经立案庭负责立案的审判人员审查,认为需要立案的,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审查如原判决、裁定明显有错误的,负责审查的审判员可提出暂缓执行的意见,报院长审批后,由负责审查的审判员制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5个步骤: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3、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
一审二审重审和再审的流程为:一审的当事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二审程序有以下流程: 1、被害人不服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4、审理后对案件进行处理。
民事审判程序是: 1、当事人起诉,一审法院受理; 2、一审法院调解、开庭审理、然后判决; 2、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申请上诉; 4、上诉之后,二审法院受理并进行判决。
普通独任制审判程序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变更审判员的程序规定如下: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缺席审判程序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方式有: 决定再审、指令再审、决定提审和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