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3、入住证明; 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5、房屋产权证和房管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
转户口具体手续为: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
集体户口转成个人户口需要以下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新立户的还需物业开具的证明。非明示所有权人的,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户籍在本市的提供);近期免冠1寸。
办理户口迁移一般都是先到户口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一张《户口迁移申请表》,如果迁移的理由充分,符合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派出所长会在《户口迁移申请表》是签注同意受理的意见,然后再由派出所上呈上级公安局或公安分局治安科(大队)或户政科审核、审
转移户口的手续如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转户口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