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但是并非所有的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都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具有独创性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才可受到保护。
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为: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 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使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内有效;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换句话说,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
著作权法保护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于普通商标,不能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产品都不能使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与该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如下: 1、从商标的属性来看,保护范围包括一般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2、从权利的角度来看,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专用权、商标的处分权、商标的使用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