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主合同变更是不影响抵押效力,会影响保证效力。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当事双方当遵照执行。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1、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2、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
主合同变更对于抵押的效力存在影响。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变更则抵押合同一并变更。
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债权合同效力变更的,债务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其执行抵押物的协议效力一并变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签字人离职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签字人签订合同只是代表公司与对方签订合同,不是代表个人,所以合同签字人离职是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成立便有效,有变更的,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只要主合同变更不违法,抵押合同仍作为从属合同有效。抵押权的一个特点是其从属性,即作为一种担保权,抵押权自然属于从属权,其设立、消灭和处理必须以一定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主债权的从属性。虽然主合
主合同变更不会影响抵押效力。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经抵押人同意,才能对抵押人有效。抵押是物品的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占有房地产、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等特定财产,并以一定方式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