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产生了第二次继承,第二次继承即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几个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权的转移,又称再继承或者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二者的区别有: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1、代位继承人只能是继承人的子女或者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2、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适用于所有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3、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死
我国立法采取直接继承主义,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要继承人没有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即时取得遗产所有权。在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继承权体现在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上。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中是可以存在代位继承的。如果当事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而其自己的继承人又在更早的时间死亡的,就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分得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在转继承中,实际上是连续发生了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转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