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股东代表诉讼的直接动因是公司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股东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对侵权人进行起诉,从而维护公司利益,并不是直接为了股东自己的利益进行起诉。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应当归属于公司所有。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在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 2、在出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请求解散公司。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可以要
保护小股东权益: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在公司法中赋予任何股东在他以为认为公司的经营不正当的侵害了部分股东不正当,侵害了部分股东的权益时,均有权请求法院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一旦认定多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
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一,补充完善了股东权利的种类、内容,拓宽了权利的实现途径; 二,拓展了股东权的救济手段,完善了股东诉讼制度; 三,初步建立了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加强了对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
维护小股东权益的方式有: 1、股东行使查阅复制权,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对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事项,在股东会的多数决议成立的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买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股份,在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
股东权益的维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的发展;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