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对行政强拆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者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行政裁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并且该案件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内。
认为行政审批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应当事人申请而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拆迁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具有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法律、法规未将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则当事人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当事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强拆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核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复议后,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能提起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
对行政规章,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不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之内。
对行政处罚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如果符合其他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提起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法律规定,行为人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