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在我国外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问题有: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且经有关机构核准;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3、外资企业股权的其他转让问题。
国企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必须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
土地使用权过户出让需要注意: 1、出让合同的形式。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3、出让价格评估事宜。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5、有关税费。 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公司入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 (1)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否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的有: 1、要申请登记、地籍调查以及进行权属审核; 2、要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3、注意开发商建设用地手续要齐全; 4、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等等。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的问题: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础。 2、合法的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的规定,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
以部分土地出资在公司实务、司法实践中相当地复杂,一般而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4、交付使用并办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事人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划拨等方式。《民法典》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及时有效的查封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础。 2、合法的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的规定,在对土地使用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