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别除权。在此情况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别除权是否以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报为前提,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行使权利,自然
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债权也可以申请执行,财产担保的方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对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对债务人的信誉、资产的信任和了解。如果债务人未经第三人同意,擅自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由于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情况不了解,给担保人带来不安是非常能理解的。虽然设立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也要考虑
债务人过世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下列人员索要来保障债权: 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 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在债务人过世后保障自己的债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生存的一方协商债务清偿,无法达成协商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债权。并且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身亡的,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讨要,因为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别除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否则不能优先受偿。
担保的类型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反担保。 担保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 2.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 3.在承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是债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同时担保人的追偿权就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有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从而可以得出,担保人就是对债务人有债权,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