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职工因公致残被认定为1-4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享受基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
广东2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二十五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南京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按照《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赔偿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按照九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具体标准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工伤伤残十级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各省市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