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仲裁前置制度。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可以提起诉讼。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如下: 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劳动关系与社保的关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存在的,用人单位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
在民事诉讼中,所谓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一种防御方法,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行为。抗辩可分为三类: 1、权利障碍的抗辩,即主张原告之请求权,基于特定的事由而自始不发生。 2、权利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法院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被受理的。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针对海事案件的特点和法院审理海事案件需要适用的特殊程序作出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海事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未做规定的,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民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1、公司法是商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部关于公司这种最重要的商事主体组织,运行的主体法律规范,是一部组织法。 2、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所有的诉讼主体都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主体的主体身份必然包括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身份。 两者之间的区别:诉讼主体不仅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必须有权行
写明诉讼请求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原告因此事实,而能够向法院寻求救济的合理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和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