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表述,理论著述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主张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有的主张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根据一般的法学原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行为
民法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民法是民事诉讼法的依据,民事诉讼法是民法的保障。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的主要内容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义务和权利,而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公民通过怎样的手段、方法、程序去保障权利的实现、义务的履行。
仲裁和诉讼都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三大程序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a)案件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程序:<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人可判处刑,普通刑事案件刑;刑事外侨3人。 1:民事诉讼的重大涉外案件
一、什么是诉讼标的额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标的额也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
不可以以两个案由同时起诉,案由是法律方便确认法律关系而要求的,一个案子只能是一个法律关系,诉求是你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何种义务的请求,诉求是多种多样。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日渐深入,裁判文书的价值逐步获得广泛认识,裁判文书在排泄、吸附、挥发纷争,执行、阐释、创制法律,凝结、体现和培养法官素质等方面的作用无可取代,因为“不管法院的宪法地位如何,最终的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有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的责任。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如下: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