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分配比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分配比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产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有遗嘱留下的按遗嘱继承,没有的按法定顺序继承,一般先由配偶,子女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其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
遗产分配一般遵循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的原则。若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在分配时予以照顾,比如多分。若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扶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也可以多分。但是不尽扶养义务的被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不过要是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给与适当照顾。如果尽了主要抚养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遗嘱继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则一般比例均等; 2、法定继承的分配比例为,同一顺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其他分配比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