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若行为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对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盗伐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 1、以组织为首,策划、扇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造成森林资源损失;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伐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 数量较多的起点
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或
滥伐林木罪判缓刑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砍伐多少棵树木就到达立案标准,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滥伐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批准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的规定而任意采
滥伐林木罪判缓刑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