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
死者如果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当死者在生前进行过遗嘱的设立时,则按其符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如下: 1、继承人只能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 2、继承人只能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才能做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3、放弃继承可以是无条件的放弃。
关于保护继承权的有关问题: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保护;继承权恢复请求权怎么行使等。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二婚妻子带来的孩子有继承权,只要继子女受到继父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继父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就可继承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父的遗产。
遗腹子也享有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且遗腹子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1、夫妻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以后,子女还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2、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原夫妻之间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按照法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的,孩子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