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被判刑六个月的犯罪分子,如果满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应当减刑。
判刑一年半是可以减刑的。如果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被判刑一年半的,最多可减刑9个月。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经减刑后,若满足假释条件是可以假释的。《刑法》中规定的假释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
被判刑八个月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减刑。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对于减刑的次数,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间隔时间做了限制性规
上诉后服刑的期间可以减刑,但只有符合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被判处缓刑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能减刑,并且能够依法缩减该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
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被判缓刑的,一般不能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缓刑监护人不一定是亲属。缓刑监护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社会组织,还可以是生活所在地的社区管理机构。具体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犯人在服刑过程中,可以根据监狱管理部门的需要,调整服刑场所。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这种没有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法院一般是不予立案的,因为立案了也无法送达传票和立案文本,这样也就无法审理。也就是说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的是不宜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