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受害人伤情轻度以上,有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假如医疗机构认为伤情较轻,不需要赔偿辅助治疗的营养费,不需要赔偿营养费。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每天二十元到四十元。营养费的具体的赔偿金额是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受损害人的伤情还有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营养费的赔偿人员应该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轻伤以上的受害人,而且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的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
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是一种辅助治疗产生的费用,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需要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营养费的,其具体标准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交通事故中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的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X6个月。这个费用是法定的标准,即使死者家属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超过这个标准,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死者家属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