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是含义不同,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量刑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加重处罚是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即超过一般法定刑的最高限度来量刑。 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有一般加重与特别加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如下: 1、两者针对的行为不一样。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还没有构成犯罪的人;而刑事处罚针对的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2、两者作出处罚的依据不一样。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事处罚的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具体如下: 1、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
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判处刑罚。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期限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不是指在法定刑中线以下的处罚,也不是法定最低刑。与既没有从重处罚也没有从轻处罚的一般情况下应判处的刑罚相比,从轻处罚应判处较轻; 2、减轻处
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区别有,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量刑即倾向于较低的刑期,不一定是三年,且最低也不能低于三年;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时,量刑的幅度就是在三年以下。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一般情形下是不能退的,订金属于预付款是可以退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保证金是指担保合同中债权的实现。双方书面约定,一方向另一方预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担保。它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属于法律保障模式。其目的是督促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保证债权的实现。存款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有债务担保的性质。一方支付定金的
定金跟订金有以下差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
罚金刑的适用现状: 1、单处罚金过滥过多,部分单处适用不当,很多法院在对侵财犯罪的判决中,将罚金刑从“可以独立适用”演变为普遍独立适用。 2、随意性较大,缺乏统一透明标准罚金刑的规定大多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伸缩性强,弹性大。 3、执行流于形式
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根据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