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
罚金属于附加刑,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同时适用附加刑。并处罚金就是指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主刑的同时给与一定的罚金处罚。 罚金的数额: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贩卖毒品案件判处罚金刑时,应当结合毒品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罚金数额。对于决定并处没收财产的毒品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应当按照上述确定罚金数额的原则确定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的数额;判处无期徒刑
罚金是主刑的附加刑。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
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
1、判决处罚金不交,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强制执行。 2、罪犯投入监狱服刑后,判决处罚金不交的会影响减刑。 相关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
对于刑事处罚的罚金,除非被追缴人符合减少或免除条件、经法定程序予以减少或免外,会一真追缴,直至执行完毕。《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
贩卖毒品的罚金数额,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我国刑法在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其规定,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一个量刑幅度。贩卖
法院判决罚金不交的后果,具体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2、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形,具体数额分别是: 1、贪污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贪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