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限制减刑和减刑不完全一样。限制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减刑
死缓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刑罚执行制度。 限制减刑类罪犯包括;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后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对从严掌握。关于死缓减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
一、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一、对于哪类犯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即可减刑;减刑主要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改过自新所设立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减刑条件的有关规定,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该减刑: 1、犯罪分子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犯罪分子检举
被判无期徒刑如果满足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行为人在无期徒刑的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