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是因重大误解而撤销的,期限是九十日内;如果因胁迫行为而撤销的,期限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1、时候担保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时候担保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协议;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即使该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但保证责任: 1、有适格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只需要明确而无需适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