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支付本息请求权、支付违约金请求权、担保物权等。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有: 1、按约定承担担保股份。无论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范围。债务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是存在的,破产原因及破产程序上都有显著的区别。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查审其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债权人还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是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指债权人对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负有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
债务人妨碍破产程序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如拘传,罚款等,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债务人及其相关义务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有关方面的询问作出真实的陈述与回答。
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有上述情形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
担保责任有以下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2、连带担保责任。即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方式没有约
债务人及相关义务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或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文件,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和与财产有关的账簿、文件、资料、印章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必要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