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债务保证人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破产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人失踪的则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此时代表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
连带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既有债务人,又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担责。
债务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务人破产后对保证人的影响为:由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务人破产后对保证人有下列影响:由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依法律规定,主债务人破产,破产保证人可以在主债务人破产后行使以下权利: 1、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3、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丧失。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到限制。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能终止合同,房东可以与租客协商解除、可以通过法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租客构成根本违约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房东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