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行政诉讼中的合议庭可依法作出下列判决: 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3、给付判决; 4、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 5、作出变更判决; 6、作出履行判决。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
行政诉讼合议庭的判决: 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3、给付判决; 4、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 5、作出变更判决; 6、作出履行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案之后会依法作出下列判决: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
行政案件当庭宣判判决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行政诉讼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行政诉讼判决执行的方式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生效的判决必须依当事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
对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所出具的判决书的写法:开头写好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况;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明判决的理由、结果;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最后审判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写法: 1、开头写好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2、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3、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4、写明判决的理由、结果; 5、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