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伪装、伪装、伪装或者伪装成不合格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或者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传
第三条拒传、假传军令案(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拒传军令罪是指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明知是军令而故意拒绝传递或者拖延传递,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故意伪造、篡改军令,或者明知是伪造、篡改的军令而予以传达或者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判刑: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传播性病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
传播污秽视频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