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以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
高利贷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 (1)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仅是利息的约定违反了法律,但不构成犯罪。通常放高利贷往往伴随着威胁债务人的人身安全、暴力催债等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触犯法律就可能构成犯罪了; (2)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
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不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仍然给予保护。
民间借贷一分利一般不属于高利贷。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而未超过部分则属于合法的利率。
民间借贷中高利转贷的认定为: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转贷的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如果情节严重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则行为人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刑事处罚。
民间放高利贷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此时高利放贷就由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责任。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利息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即为高利贷。
民间借贷并不全都是高利贷,法院支持合法的民间的借贷,但是对于高利贷进行打击。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