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情形包括: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以及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情形的。
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请求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要求返还财产; 3、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
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有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是扶养费等。
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是必须有请求权,且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还要注意的是,怠于行使权利的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下列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1、受害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发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1、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 3、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危险; 4、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提供适当担保。 不安抗辩权指,应
票据抗辩权不适用的情形有: 1、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 2、已经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3、票据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4、票据抗辩权不适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