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仲裁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在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2、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3、当事人申
婚姻案件关于取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立案的时候,就应当提交的证据,比如说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这个举证工作必须要在立案之前完成。第二种呢,就是最常见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把我们所主张的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
劳动仲裁有举证期限,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确定,到达双方当事人呢确定的时间即届满。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超过即届满。
出差期间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
职工工伤认定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
员工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场所,发生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如果员工在进行工作有关的准备或完成工作时,因事故而受伤的,属于工伤。如果因履行工作的职责,而受到暴力或者其他事故的伤害,属于工伤。如果患有了职业病,也属于工伤。在下
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是: 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遇到事故伤害或履行职务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进行和工作相关的行为遇到事故伤害的; 3、职业病; 4、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遇到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5、上下班途中因非本
工伤认定没有级别,获得以下赔偿: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申请的话,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就行,如果委托单位申请,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材料。社保机构受理后,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被评为工伤,职工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是有时限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