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3、船舶抵押合同,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船舶优先权不是债权,它有着与债权根本不同的特征。船舶优先权的行使不需要请求债务人,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得到债务人的协助。同时它还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对抗船舶受让人等社会第三人,这些都是只有物权才具备的特征。
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以产生海事请求的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的规定有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进行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可以转让,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中期间,债权范围等。
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根据登记顺序受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
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是对的。其担保的债权包括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海滩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以及船舶的吨税、港务费的缴付请求等。
拟建造的船舶可以抵押,当事人要以船舶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登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抵押人、抵押权人和船舶抵押情况以及抵押登记日期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物权法已失效,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与债权人书面协议,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的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具体如下:1、如果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如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先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2、如果抵押物
涉外船舶抵押权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本法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