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引渡指的是一国把在该国境内的被其他国家指控为犯罪或是已经被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将其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能够提出引渡请求的包括犯罪发生国、罪犯国籍国、受害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 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决的刑罚的原则。但法院若在审判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检察院又提起抗诉的,二审判决可能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规定,引渡条约,就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者是基于其他的理由,把在境内被别国指控或者是判定犯罪的人,根据该国的请求,把犯人移交给该国进行审判或或者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量刑就是法院根据犯罪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以及认罪的表现,依法判处一定的刑罚。 量刑的原则主要包括两个,第一个为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二个为依法量刑原则,具体如下: 1、罪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法官判
量刑原则通常是指本地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者以法定刑为基础,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时,应该要根据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刑。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依据,
引渡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在进行刑事审判中,如发现有在其他国家接收刑事审判或已经判处刑罚的人在本国范围内依照本国刑法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照引渡相关的条约请求对方国家移交此人,但是某些特殊主体是不在此范围内的,比如本国居民以及政治犯罪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