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股东协议合同注意: 1、投资前提,原股东或公司完全披露公司情况,增资扩股经股东会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增资扩股金额及相应股份比例; 3、在约定期限内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并将相应的投资资金缴入公司指定账户; 4、享有公司权益; 5
股东之间合作的注意事项分为两个阶段:公司成立前签署协议,明确出资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公司未能成立的相关责任,公司成立后,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公司经营过程中造成股东之间的纠纷,公司章程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其效
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或者股东可以要求他履行出资的义务,若对方不肯履行,那么到法院起诉处理,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
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出具收据应注意以下几点: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
出具收据时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写收据; 2、填写收据必须复制,总金额为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填写错误收据时,各联应完全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
工商注册后股东未出资效力待定。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其他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否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股东不都需要注资,股权代持和干股的股东在不出资的情况下可以占有股份,但是工商登记的股东需要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进行出资,未按期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